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4〕145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一)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务员及其他从事公务工作人员;
(二)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三)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四)国家出资企业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以及国家出资企业委派到所属企业中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
(五)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学习考试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5年1月31日
方式:本年度学习和考试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考试方式开展。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在“广西普法云平台” (https://www.gxpf.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学法网 站(https://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使用手机登 录“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进行学习和考试(详见附件)。
已参加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本年度新进教职工由普法办注册个人账号后方可考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三、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在2019—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
(二)考试题型。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10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各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各1分;判断题30题,每题各1分。
(三)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80分钟,记为3个学时;(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学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可登录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已参加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人员和已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可在2025年1月1日后直接打印 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四、结果运用
根据文件精神,本次学习考试结果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工作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关键参考依据之一。
五、学习考试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为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人员提供学习考试咨询,各级管理员操作协助服务。学习考试期间,每天 9:00—12:00,15:00—18:00 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820142、5806416、5883552、5806421
电子邮箱:gxxfyfks@163.com
使用安卓手机学习考试的入口,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习培训—学法用法”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或直接下载“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APP)进行操作。
备注:使用苹果手机的学员,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学习考试
微信公众号:“广西普法” 手机客户端下载:
“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 仅限安卓操作系统手机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普法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汪美林,0771-3260103。
附件:1.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学习考试人员适用)
2.《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4〕145号)
党委宣传部(普法办)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