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 南宁警备区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南府发〔2024〕14号)要求,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南宁市政府决定于2024年 9月18日在全市举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为做好此次人防警报器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10:00—10:15
二、警报鸣响时间: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武装部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