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区直单位危旧房改住房非还建住房供应及调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区直房委会字【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向同城本级本系统单位提供危旧改项目剩余房源通知,该项目目前有约245套剩余房源可调剂,请我校符合购房条件的教职工报名申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房源情况:参阅附件“房源情况”。
二、调剂对象:参阅附件“供应对象及认定标准”。
三、申报相关说明:
(一)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和协助做好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购买,购房风险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购房、选房、缴款等事宜均由广西财经学院负责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购调剂住房的人员,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报名。项目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0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钧,13307811326)
(三)参加本项目购房的教职工属已享受国家福利政策,今后不再享受国家福利性购房。
(四)校内周转房住户参加该项目的,须在申购房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退还租住的周转房。
附件: 广西财经学院关于向同城本级本系统单位供应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期)剩余房源的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