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南宁市民乐路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目前有141套剩余房源,现面向全市进行调剂,请我校符合购房条件的教职工报名申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房源情况:参阅附件“房源情况”。
二、调剂对象:参阅附件“申购条件”。
三、申报相关说明:
(一)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和协助做好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购买,购房风险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购房、选房、缴款等事宜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购调剂住房的请向建设单位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乐路3号,(报名、项目咨询):黄涛,电话:0771-8805687;财务处邓晖,0771-8805627(贷款咨询)。
(三)参加本项目购房的教职工属已享受国家福利政策,今后不再享受国家福利性购房。
(四)校内周转房住户参加该项目的,须在申购房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退还租住的周转房。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购南宁市民乐路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第四次分配)的通知》
2、驻邕自治区本级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名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19日